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水利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水利建设和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3年4月,财政厅、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29号),规范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市(州)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向财政厅、水利厅报备。目前我市财政支农领域资金投入规模持续增加,落实预算执行、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各方面要求,不断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加强市级财政支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依据,界定了资金范围,以及市县财政、水利部门的职能职责。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在明确中省资金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明确了市级水利建设和发展资金支出范围,主要包括农村供水保障、水利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水利建设和发展其他支出,同步明确资金支出的负面清单。
第三章资金分配使用。明确资金分配采取因素法、项目法进行分配的类别和情形,提出资金分配下达的时限、项目储备报备以及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规定。
第四章绩效管理。明确水利建设和发展资金应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及时报备。
第五章资金监督。对预算信息公开、资金分配使用监督,以及违纪违规行为处罚作出规定。
第六章附则。明确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利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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