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大和部门间的协作。市财政评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税务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分别与国税、发改、建设等部门进行座谈,学习研究新政新策,配合做好改革衔接工作。
二是做好项目对接工作。准确把握“营改增”相关政策文件资料,界定实施范围,找准定额标准,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市本级已出具评审报告的项目,组织专家在半个月内完成相应预算调整工作,切实推进基本建设项目改革。
三是加强项目后期资料备案管理。在改革实施过程中,部分设施设备的定义未经明确,无法具体界定。市财政评审中心采取当时市场价格下浮比例价格作为暂时评审依据,对涉及“营改增”改革的项目资料实行专档管理,方便政策文件出台后及时查阅,并按照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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