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鑫代表:
你在市七届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民营制造业,急需规范政府采购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责成相关科室专门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部分条件设置要求较高的问题。一是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同时,采购人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高公共服务基本需求前提下,应当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引入信用担保方式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我市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条件的给予该联合体2%-3%的评审价格扣除优惠。二是严格实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制度,引导和鼓励部门单位优先购买国内产品。三是出台《关于加强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采购人所属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有关政策落实执行。四是加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包括采购文件未体现支持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设置歧视性条款等)的16家采购人和8家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处理处罚。
二、关于出台政策办法将支持优先采购地方造的工业产品纳入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的建议。因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本条建议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相违背,且政府职能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不属于我局职能职责。
三、关于编制地方工业产品名录,确保本地工业产品一定中标的建议。一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已搭建“中小企业广元网”宣传我市中小企业的产品和服务,便于采购人掌握中小企业产品信息;二是我局通过召开座谈会议等方式搭建政企交流平台,邀请部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我市中小企业代表,就我市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进行讨论。会上提出探索建立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明细程度公开到货物、工程和服务,便于企业对预算公开信息的全面掌握。同时提出尽快促进“政采贷”产品落地广元,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关于加强对评标专家培训学习的建议。因评审专家库是由四川省财政厅统一建设管理,评审专家入退库、培训、考试和续聘工作都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施。我局积极主动与省财政厅对接,进一步严把评审专家入退库,强化评审专家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依法受理、处理中小企业提出的举报和投诉,对在评审过程中未按规定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的评审专家以及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答复中小企业质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给予了严肃处理。
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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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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