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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7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19-09-11 来源: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杨秀琼、李子林、谭晓莉、袁梅、郭小芳委员:

      您们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置广元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的建议》收悉。经过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为加强文物保护,建设文化强市,市委、市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财政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大幅增长,今年又制定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批准市级财政设立了“文化旅游及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已包含有关市级文物保护资金,在专项资金分配时我们将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向文物保护方面予以倾斜。

      目前,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大,脱贫攻坚任务繁重,政府债务偿还高峰期到来,财政支出压力巨大,收支矛盾特别突出。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各项要求,现在要设立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确实较为困难。待财政收入形势好转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投入,以缓解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费缺口大、文物保护难等问题。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培智;联系电话:13980150006。


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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