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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财政局“四举措”强财政专户管理

发布时间: 2012-12-12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苍溪县财政局“四举措”强财政专户管理

    近来,苍溪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财政国库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切实推进财政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切实落实过渡财政专户的撤并工作,暂时保留的灾后重建、世行贷款等财政专户坚决执行存款只出不进的原则,待项目完全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二是严格控制新增财政专户开设,除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规定必须开设的财政专户外,一律不再随意新设专户,预算安排的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再转入财政专户。三是加强专户资金调度管理,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中应缴入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按规定实现足额缴库,不坐支,也不用于调节收入进度。四是加强财政、审计、监察、人行、银监等部门的协调,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合力,确保财政银行账户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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