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广法委发〔2021〕1号)、《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任务台账》(广法委办发〔2021〕6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依法治市重点任务专项工作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广法委办发〔2021〕15号)各项要求,着力深化依法治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着眼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一体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市财政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揽财政法治建设职能职责,为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放管服”等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坚持定期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坚持局党组会前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作为行政决策的根本前提,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能力。三是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财政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推动形成了“一把手”主抓、班子成员协同、各科室联动的工作格局,做到依法治市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我局依法治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职能转变。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推行财政政务服务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建立规范、科学、系统、完整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及时调整优化行政权力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目前我局拥有行政权力共5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公共服务2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已入驻市政务中心,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申请资料减少50%,法定时限缩减80%。二是监督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数45人,均实名认证四川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未亮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以罚代刑的情况。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要求,制定《广元市财政局文件文书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健全完善我局文书合同合法性审核机制。2021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文书合同合法性审查40余次,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查前置制度,规范行政决策。四是坚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市财政局坚持每年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定合同,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建立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为重大财税决策、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行政裁决等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三)完善预算管理,强化依法治市经费保障。一是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政府预算,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司法、公安、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预算分别为1541.06万元、22694.88万元、7038.86万元、3614.71万元,有力保障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同时,在改善执法条件上,全力保障执法车辆运行维护经费、执法设备更新、办案经费等,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二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
(四)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11月,我局开展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对市辖区范围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四川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抽查2家代理记账机构、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经检查,未发现2家代理记账机构存在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管理,积极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2021年我局共引导3起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向相应区县人民政府提起复议申请,并在作出可能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时,按照改革后的管辖规定,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
(五)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开展2021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9月至10月,我局对市司法局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广财基金公司1家金融机构开展了2021年度财会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方式向被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责令限期整改。截至目前,检查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已上缴财政资金44.53万元,个人退还超标准报销费用1.03万元,动态清缴资金392.72万元,调账处理334.4万元。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21年9月联合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暨违纪违规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信息收集线索,截至目前,全市共计立案查处16件,其中移送行政执法处理6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不予处罚或调查不实9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夯实了法治知识基础,巩固了法治建设理念,强化了法治思维,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有资产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等领域尚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新形势下对财政干部法治培训方法创新不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落实“一把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问题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履行好财政部门职能职责,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认识,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契机,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好依法治市各项要求,及时调整优化权力清单,形成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执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依法治市信息报送情况等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涉及举债融资的项目,必须依法合规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偿还责任及收益融资平衡方案。
(四)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通过组织法律竞赛、法治宣传等形式普及法治知识,深化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发挥OA协同办公系统、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网络工具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市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郁法治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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