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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9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广元市预算单位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落实,加强平台管理

(一)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全年食堂采购总额30%的要求填报2023年预留份额比例,且填报数据不得低于2022年实际采购额,并于3月15日前完成填报和确认工作。

(二)对于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应按规定填报预留份额,积极通过平台开展采购;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应与相关单位共同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共用相关情况;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预留份额不作要求,但要通过“832”平台开展工会采购。

(三)各级预算单位存在合并、撤销、更名的,应及时更新、完善平台相关信息。

二、突出政策引导,鼓励创新采购

(一)各级预算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脱贫地区的采购行为,真正实现“832”平台的全部线上采买。

(二)各级预算单位应在适宜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将中标(成交)供应商优先使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作为服务要求。

(三)各级预算单位应对符合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供应商除享受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外,还可以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享受评审加分。

(四)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财政局要组织本系统、本地区预算单位,积极通过“832”平台发布食堂食材采购和工会采购需求,联合工会部门通过“832”平台开展工会会员福利、慰问品(农副产品)采购,采购金额原则上不低于300元/人。同时,鼓励职工个人通过“832”平台微信小程序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三、加强联合协作,规范履约验收

(一)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832”平台供应商审核推荐机制,加大供应商推荐工作力度,指导供应商上架销售有竞争力的产品,更好地促进我市脱贫地区产业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农副产品销售。

(二)各级预算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和货款支付等工作。采购人收货后要通过“832”平台开展履约评价工作,及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完成“832”平台线上支付结算流程。

四、加强过程监管,强化绩效考核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预算单位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业务督导,主管预算单位要做好所辖部门的数据填报、审核、指导工作。各县(区)财政局要结合《广元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广财采〔2022〕61号)要求,突出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管理。

 

附件:广元市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完成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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