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的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15〕8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广财监督〔2015〕9号)要求,广元市财政局决定对开展201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单位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职工薪酬分配、财税政策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是否设立“小金库”,是否存在其它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等行为。
三、检查名单(含县区)
四川省广元市广播电视台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元市实验小学校
苍溪电视台
苍溪中学校
苍溪县城郊中学校
苍溪实验中学校
旺苍县电影院
旺苍县嘉川小学
四川旺苍中学
剑阁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电视台)
剑阁县龙源小学
剑阁县白龙小学
剑阁县白龙中学
剑阁县剑州中学
青川县广播电视台
青川职中
青川县乔庄小学
利州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电视台)
宝轮中学
利州区南鹰小学
昭化区电视台
昭化区王家镇小学
昭化区昭化镇小学
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朝天中学
朝天区曾家中学
联系人:广元市财政监督检查局 龚运海 沈卫华
联系电话:(0839)3311765
联系地址:广元市东坝文化路59号
广元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5日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