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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20 来源:绩效管理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逐步建立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根据《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广元市财政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财绩201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元市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元市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2、广元市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广元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

附件1

广元市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资金科学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预算执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绩效财政工作的意见》、《广元市财政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以下简称中期评价)是指在年度预算执行中期,为防止预算执行与项目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绩效,对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实现情况实施有效管理的方法。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是预算执行中期绩效中期评价工作的主体。本办法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拨缴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  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致性原则。严格以预算下达批复的绩效目标为依据开展预算执行绩效中期评价。

(二)绩效优先原则。以资金绩效贯穿工作始终,及时对达不到绩效目标的支出项目提出整改措施或调整项目资金投向

(三)科学规范原则。做到工作方案严谨、指标体系科学、方法步骤规范。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同级政府和上级财政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制定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组织开展本级财政支出中期评价工作。

(三)编制本级年度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绩效问责建议,实施绩效问责。

(四)指导、监督、考核下级财政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中期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  预算单位职责:

(一)按照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办法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自查本单位预算执行中期绩效实现情况。

(二)配合同级或上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预算执行中期绩

效评价工作。

(三)执行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问责制度,改进部门单位和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第三章  评价实施

第七条  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

(一)预算申报时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否科学、可行,绩效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二)项目是否启动实施,项目实施进度是否达到项目实施周期的时间进度计划。

(三)项目预期提供的产品、服务、效益或其他目标是否合符预算下达的绩效目标设定。

(四)项目变更是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项目变更后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是否达到绩效指标设定。

(五)是否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管理并拨付财政资金。

(六)资金的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否有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管理

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第八条  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对象的确定实行对预算项目随机抽样的办法,通过现场核实,量化考核,对量化分值过低的项目实施绩效问责。

第四章  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第九条  财政部门汇总本级财政支出项目中期评价情况,分项目提出绩效问责方案。

第十条 预算执行中期评价绩效问责内容包括:

(一)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整改

(二)收回或削减预算资金安排;

第十一条  预算执行中期评价绩效问责的执行:

(一)须责令整改的由财政部门提出整改意见,主管部门监督整改,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二)须作预算资金调整的由财政部门提出收回或削减预算资金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在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第十三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广元市预算执行中期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得分

项 ︵ 

25

目 分

标 ︶

绩效目标   

目标设定

15

是否设定科学、可行的绩效目标,绩效保障措施是否明确。

 

进度计划

10

是否制定明确的计划实施进度。

 

项 ︵ 

35

管 分

理 ︶ 

资金管理    

管理制度

5

是否制定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包括项目管理、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条件,拨付程序等是否明确。

 

资金拨付

5

是否按规定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使用范围

5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支付依据

5

资金支付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提供合法票据,是否虚列项目成本,是否进行大额现金支付等。

 

开支标准

5

资金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

5

检查岗位分设、印鉴管理情况,检查资金支付审批、申报款项是否完备。

 

会计核算

5

是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项 ︵ 

40

完 分

成 ︶ 

项目实施

项目启动

15

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启动实施,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迟启动不扣分。

 

项目变更

10

项目变更是否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并达到绩效目标设定。

 

项目进度

15

项目实施是否按计划进度进行,是否达到计划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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