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08号)精神,经研究,下达各区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如数(详见附件),资金专项用于蔬菜种子、种苗、肥料、农膜、农药等生产资料以及菜田生产设施设备修复重建等。
请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3〕406号)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
附件:2018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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