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广元市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局、粮食局:
为保障农民种植稻谷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四川省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川财建〔2018〕213号)要求,结合广元实际情况,制定《广元市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汇报,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发放工作。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9日
广元市2018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我市稻谷生产基础,保持我市稻谷生产工作和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种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稻谷、渠道不乱。稻谷补贴只能用于补贴我市水稻种植者,不得与其他涉农补贴混淆。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一卡通”发放,发放给种植大户的补贴通过“一卡通”或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二)加强引导、调整结构。要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资金分配要有利于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政策执行
(一)确定补贴额度。2018年市对各区的补贴额度,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2017年稻谷种植面积测算到各区。以后年度根据国家对补贴机制、补贴标准的完善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二)补贴对象。各区内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
(三)补贴标准。各区根据市财政下达的补贴总额,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统计部门核定的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到稻谷种植者数额为具体补贴标准。
(四)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各区要采取有关涉农补贴资金拨付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按照“一卡通”兑付渠道、管理模式、人员机构等,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补贴方案。补贴方案须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宣传栏等适当渠道提前公开公示,并建立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各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应于2月25日前将补贴实施情况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责任分工
财政部门负责稻谷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和监管;
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等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政策宣传工作,并牵头对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粮食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大力生产绿色优质水稻、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以促进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让广大稻谷种植者了解国家的稻谷补贴政策。
(二)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区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区稻谷补贴资金的标准确定、公示工作,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三)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各区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级有关部门将适时对区稻谷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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