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全市财政绩效评价逐步拓展评价内容、优化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深化,有力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现将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一)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市本级18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平均得分为91.15分,其中最高得分97分,最低得分74.4分,12个项目高于平均得分,6个项目低于平均得分。从项目评价结果情况看,大部分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国家政策,项目实施规范有序,项目目标完成较好,个别项目取得的成效高于预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二)市级财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市级财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在预算单位全面自评的基础上,抽取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个预算单位开展重点评价。8个被评价预算单位平均得分93.48分,其中最高分97.96分,最低分88.26分,4个单位得分高于平均分,4个单位得分低于平均分。通过评价发现,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较好地满足了预算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各预算单位量入为出,精细化管理,全面履行了本单位应承担的各项职能职责。
二、财政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一是项目决策方面,部分项目未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和资金管理办法,部分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二是项目管理方面,在资金管理环节,部分项目无财务核算,资金管理差,支出审核把关不严,支付依据不规范,支出标准不符合规定;在组织实施环节,部分项目调整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部分项目存在未严格招标评审以及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三是项目完成方面,部分项目执行进度较慢,未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项目时限完工,项目完成进度滞后。四是项目效果方面,部分项目不同程度存在由于组织实施不力等原因导致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计划目标未完成的情况,致使项目尚未达到预期社会、经济效益。
(二)市级财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预算单位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会计核算不准确,账表不一致;公务卡改革推进缓慢,公务卡结算比例未达到有关要求;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非税票据管理及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绩效意识。各级各部门要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作为提高政府工作绩效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力度,强化“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
(二)切实整改问题。各级各部门要针对绩效评价反应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4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财政局。对整改不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强结果应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强化项目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2017年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2018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根据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评价结果,对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得分前3名的预算单位在2018年项目预算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对得分后2名的预算单位在2018年项目预算安排上适当压缩,切实维护绩效评价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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