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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4 来源:转载于财政厅 分享: 【字体: 打印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我们对《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川财财法〔2014〕11号)中的《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川财财法〔2014〕11号)中的《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与本实施标准不一致的,适用本实施标准。
  附件:1.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
     2.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资产评估类)
     3.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会计监督类)
     4.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类)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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