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溪县财政局四举措提升扶贫项目工作实效<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是明确项目责任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项目实施乡镇作为扶贫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工作,要求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组织督促项目实施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严把项目规划关,科学合理地编制实施方案。在征求民意的基础上遵循“经济、适用、可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以杜绝资金项目方案编制缺陷造成资金浪费。
三是严格按照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补结合,以民办公助方式进行项目建设。项目乡镇和项目村两委要组织发动群众,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积极地筹劳投资,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积极性;督促项目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认真对照县下达的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增添措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规定项目乡镇不得随意调整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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