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1年度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196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S202线公路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财政收到此项资金后,及时下达了相关部门,并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财政厅 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省级财政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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