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我市收到省厅下达2013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345万元,同比去年提高247.28%,享受补贴农户达1376名,同比去年提高4%,补贴面积达68811.7亩,同比去年提高38.6%。为确保资金安全,加快发放进度,补贴资金将在7月底前通过“一折(卡)通”发放到种粮大户手中。
今年我省调整了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由过去每亩20元固定补贴改变为按种粮面积分档补贴,具体标准为:按种植面积30—100亩(不含100亩)、100—500亩(不含500亩)、500亩及以上分三个档次,并分别按每亩40元、60元、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此次政策调整将对稳定我省粮食生产,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确保我省粮食持续稳产增收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主要针对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进行了调整,呈现以下三大变化:
第一是实行分档补贴,鼓励规模化和集约化种植。今年修改了以前统一每亩20元的补贴标准,按种植面积大小将补贴分为三档。新补贴标准意味着种粮大户耕种面积越大,所受补贴同比往年成倍增加。苍溪县种粮大户苏某承包3000亩,获得30万元补贴,成为全市享受补贴资金最高的农户。这一措施将促使种粮大户积极扩大承包、租种面积,实行规模化和集约化种植。
第二是标准整体提高,积极调动大户种粮积极性。按照新补贴标准,我市亩均补贴将达到53.41元,比上年增加33.41元,增长167%,户均补贴将达到2505.28元,比上年增加2391.91元,增长316.5%,并结合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大幅增加了种粮大户收入,有力调动了大户种粮积极性。
第三是补贴对象多样,助力粮食专合组织发展。新补贴标准明确将以种粮为目的而组建的粮食专业合作社也纳入补贴范围,我市元坝区益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元坝区月光村水稻专业合作社分别获得22.4万元和46.25万元补贴,成为全市首批享受种粮大户补贴的粮食专合组织。新补贴标准扩大了补贴对象,有力加快了以种粮为目的而组建的粮食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粮食专合组织的快速发展将为形成订单式粮食产业生产,建立完善种粮农户服务网络,探索“粮食企业+专合组织+订单农户”的产业化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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