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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五严格”提前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

发布时间: 2013-01-07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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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苍溪县从关注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五严格”措施,狠抓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于10月底在全市率先完成此项工作,化解债务9361万元

一、严格清理,锁定债务。2010对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并上报省综改办、省财政厅进行了复查认定的基础上,20128月,由县审计、财政部门对债务再次按照“乡镇清理报审→审计部门审计核实→财政部门复核认定”的程序进行逐笔清理核实,剔除不实债务,锁定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总额为9361万元,确保了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共涉及全县39个乡镇718个行政村12910个债权人,其中:垫交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5734万元,垫交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609万元,垫交乡统筹和村提留3018万元。

二、严格管理,建立台账。将审计锁定后的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统一纳入债务台账管理,对每笔债务统一拉通编号,统一档案目录,统一使用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并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达债权人;建立“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专账,按债务类型分别设置收入、支出明细科目;按照“偿还一笔,销号一笔”的方式对债务台账进行同步维护和动态监管。

三、严格方案,精心指导。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化解乡村垫交农牧业税和特产税及农牧业税附加债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编制了《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手册》。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明确了化债总体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在县乡均成立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乡镇长、财政所长专题会议,对如何处理村级债务中的“白条子”、“财务手续不规范”等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提高了业务水平。推行财政机关干部联系乡镇制度,由财政部门抽派专人深入到各债务乡镇对债务数据审核、债务资料收集、化债操作流程等业务进行现场辅导,指导各乡镇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债务化解,全面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

四、严格考核,激励约束。年初及时制定并下达乡镇化债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化债目标承诺书,把乡镇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按照“先化解后奖励”的原则建立化债激励机制,在清理锁定债务范围内,按10.8的比例安排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省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补足缺口,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五、严格纪律,筹资化解。明确化债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偿债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采取县级财政配套,乡镇协商减息让利、拍卖闲置资产自筹和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方式,由县本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安排配套资金2340万元、乡镇自筹资金2334万元、县财政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687万元,多渠道确保了化债资金9361万元的足额到位。化债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缴存归集到偿债专户(“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债权人账户”的模式兑付到位,10月底全面完成了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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