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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1-28 来源:农业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18〕213号),经研究,下达各区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提前下达的预算优先用于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涉

及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利除险加固,以及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等。你们应根据下达的工作清单(详见附件2)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及本级相关资金,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资金。

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4号)规定,相关贫困县可结合各地的脱贫攻坚规划,将该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由项目区组织实施。对贫困县的任务清单仅作参考,不作为考核依据。

三、请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并提前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和《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6〕227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表

2.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广财农[2019]5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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