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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5年度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通报

发布时间: 2016-07-20 来源:绩效管理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广财绩〔20161号)文件要求,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分别对各县区2015年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

青川县财政局、剑阁县财政局、旺苍县财政局、昭化区财政局。

二、工作成效

(一)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实现常态化

各县区财政部门通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注重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起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结果应用、问责全过程,实施财政日常管理、财政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制度,实现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常态化。

(二)财政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健全

县区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财政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实现了绩效评价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按照精炼、适用、简便的原则,适当调整了部门预算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设置更加科学,操作更加简便,针对性更强。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不断扩大

各县区财政部门积极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评价项目和部门数量不断增加。2015年,各县区共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124个,涉及财政资金48100.92万元;共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54个,涉及财政资金77721.43万元。

(四)工作方式不断创新

部分县区在绩效管理工作创新方面实现明显突破。如,朝天区将绩效评价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初目标任务,在年终进行目标考核,并将绩效评价工作与全区财务检查相结合,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旺苍县以旺财预〔2015〕3号文件要求所有预算单位开展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自评范围实现全覆盖,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理念不断加强。

(五)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部分县区在绩效管理工作质量上敢于“较真逗硬”,取得良好成效。如,青川县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年初有总体计划,评价工作启动时间与市本级同步,操作流程统一。工作开展由绩效管理中心牵头,支出股室单独开展评价工作,最后将单个项目评价结果报绩效中心,绩效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对被评价单位出具整改通知书。剑阁县2015年度鹤龄镇人民政府部门支出绩效评价项目,预算单位自评全面,现场评价工作记录详细;革命老区资金项目现场评价选点为柳沟镇、东宝镇、垂泉乡、武连镇、县妇幼保健院,现场评价资料齐全。

三、主要问题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方面

个别县区存在机构不落实,人员不落实的问题,工作开展的主动性差、目的性差。

(二)工作组织开展方面

一是各县区主要由绩效评价中心或者预算股牵头,由股室具体负责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但各股室对口径把握不一致,工作质量不高。二是个别县区每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启动时间较迟,进度缓慢,工作完成时间滞后。三是个别县区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现场评价操作流程不统一,不规范,现场工作记录、满意度调查表、基础数据表等文本不齐全。

(三)结果应用方面

一是个别县区未将本级2015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同级人民政府。二是县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多以整改通知书形式限期整改,无对被评价单位的单项结果通报,未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未针对在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制度方面的规范。

(四)其他方面

文档资料收集装订不齐全。各县区主要由绩效评价中心或者预算股牵头,各支出股室具体开展支出绩效评价,资料归集零散,装订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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