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生猪复产。按照“应整尽整”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705万元,大力支持贫困户发展生猪,对仔猪和引进能繁母猪每头补助300元,仔猪补助每户不超过4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615万元,对全区养殖户新增能繁母猪每头补贴300元。
二是实施生猪贷款贴息补贴。对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生产经营贷款按照国家基准利率进行贴息补助,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养猪企业扩大规模,缓解养猪企业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
三是持续支持非洲猪瘟疫情防控。自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按照600-800元/头的补助标准,共计发放强制扑杀补助717.97万元,并积极安排非洲猪瘟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确保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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