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5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18-10-30 来源:信息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尊敬的沈庆文委员:

       您在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补贴对象范围的问题

       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政策,目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助对象是土地承包权者,尚未对通过流转、租赁等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承包土地实际经营使用者进行补助。如果要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整到具体承包土地使用者,需要国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地方政府无权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变更。

       二、关于补贴面积确定的问题

       目前,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依据是第二轮土地承包确定的耕地面积,新一轮土地确权面积待国家公布以后,依据相关规定执行。在上级未调整耕地地力保护相关政策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耕地地力保护政策,不得随意调整变更。对反映的补贴面积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的情况,市财政、农业部门将督促县区进行认真核实,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科学、规范确定补贴面积。

       三、关于补贴资金发放的问题

       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同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并对危害耕地地力的行为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地落实见效。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剑鸣,0839-3268517。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