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溪县“四举措”抓农房重建担保贷款回收
为切实做好农房重建担保贷款回收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回收任务,苍溪县采取以下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县人民政府年初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房重建担保贷款回收工作的通知》(苍府办函〔2012〕47号),对做好全县农房重建担保贷款回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定期印发农房重建担保贷款回收工作督查通报,督办落实。三是各乡镇和金融部门把回收工作作为对村组干部和信用社人员年终目标考核的内容,落实了责任。四是采取成立领导小组抓落实、利用宣传媒体抓宣传、与驻村干部和信用社驻片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召开专题会议、给到期农户发催款通知书、给未到期农户发还款明白卡等方式进行催收。截至目前,全县已回收农房重建担保贷款6409.91万元,占贷款总额10224.23万元的62.69%,其中:浙水乡、高坡镇已全面完成回收任务,云峰镇、五龙镇、双河乡、运山镇已完成必成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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