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5】26号),从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0日止,开始接受办理2015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证申请,请考试合格者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准考证、2寸近期彩照2张、到蜀门北路一段403号4楼广元市会计财政学会(请人代办,还需提供申请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办理。咨询电话:3230901。
特此公告。
广元市财政局
201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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