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医改办 省卫生厅下达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411万(非扩权县)元专项用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我市已将资金下达到各县区,同时要求县区相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化债责任书积极化解债务,确保9月30日前完成目标任务,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化解任务的县区将扣回补助资金。
2013年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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