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对传染病救治投入的建议》的提案(第168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对三种措施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爱与支持,传染病救治工作是一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也是关乎民生健康问题及幸福指数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局高度重视传染病救治工作。
一是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加强。2018-2019年6月,累计投入资金额度:中央资金1664.64万元、省级资金467.1万元、市级资金37.664万元。主要用于传染病治疗及防控能力建设,具体包含传染病治疗项目有艾滋病、结核病、包虫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麻风病等。资金下达单位包含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同时,加快改造住院病区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今后我局将高度重视、持续推进、不断完善,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将传染病住院病区改建作为一项重要奋斗目标。传染病救治工作经费预算保障有力。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我市传染病防治重点归口单位,传染病救治医护人员全额人数为130人,2018年人员经费为1459.85万元,项目经费为69万元,目标考核奖金额为88.35万元,全额救治医护人员经费人均为11.2296万元/年;2019年人员经费为1699.82万元,项目经费为5万元,全额救治医护人员经费人均为13.0755万元/年,传染病救治的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及目标考核奖均已纳入财政预算保障。
二是归口管理不断提升,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我市传染病防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指定市第三人民医院作为全市的传染病危重病人定点治疗医院,各县区综合医院为同级传染病医院,并且设置了传染病科,负责辖区内传染病救治工作。县级及以上医院均开设了发热门诊、腹泻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设置预防保健科,进一步规范了传染病治疗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加大了市、县两级传染病医院建设,同时积极推进传染病定点治疗,将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由疾控机构治疗移交到传染病医院定点治疗,市卫健委成立了相关传染病治疗专家组、诊疗质控中心,在专家组、诊疗质控中心的有效质量保障力度下,疾控机构将不断加强对传染病治疗工作督导,并对传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及医疗救治质量实行高效监管。
(二)利州区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利州区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市区财政配套的艾滋病专项经费的规范使用,配合中财、省财艾滋病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利州区的实际及时制定《广元市利州区2018年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广利疾控发[2018] 100 号),涉及宣传教育、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干预、扩大监测检测、卖淫嫖娼人员专项检测、抗病毒治疗、组织保障和“三线一网底”等领域。2018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73.815万元。利州区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利州区艾滋病抗病毒定点医院的能力建设工作,在保障艾滋病专项经费的拨付同时,积极争取市级经费投入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经费的投入20余万元,努力提升利州区抗病毒治疗服务整体水平。
(三)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力度
医保政策对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包括艾滋病、结核病等)给予了倾斜照顾政策。
一是将该两种疾病纳入了医保特殊门诊疾病二类,门诊医疗费按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标准报销。
二是基本医保提高报销比例。如果是精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其他困难群体提高5个百分点。
三是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1000元,分段报销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
四是精准扶贫政策给予照顾,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五是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视贫困程度和自付医疗的多少,按医疗救助政策给予救助,切实减轻医疗负担,保障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传染病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艰巨,为防止传染病病态蔓延,要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思想方针。
一是应打造一支稳定的传染病防治队伍,加强传染病医护救治人员专业技能素养培养,完善传染病救治医护人员职工福利。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确保传染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属于连片贫困山区,地方财力有限,加之社会保障对财政资金的需求呈上升趋势,地方财政配套压力大。因此要加大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力度,加强市、县传染病病房、病区新建、改造及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对重大传染疾病的宣传力度,增强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同时强化监管责任,完善防控机制,加强传染病防治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的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间要密切配合、准确预警、信息共享,实现联防联控。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芳;联系电话:18908122518。
广元市财政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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