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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三举措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

发布时间: 2013-06-04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一是规范程序,严格审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3月16日至4月30日为审计核查阶段,主要是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债务及相关档案资料报送县审计部门进行核实认定;5月8日至7月30日为化解兑付阶段,县财政部门按审计确认的债务和报县政府审批后的化债方案集中办理债务化解手续,遵循“优先偿还生活困难、遭受灾害的债权人的债务,优先偿还债务本金”的顺序进行偿还。

  二是精心组织,分工协作。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化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安排专人专抓,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化债工作。县卫生局负责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实施;县审计局负责严格审核债务举借、偿还的真实性,做到上下衔接、不重不漏,并参与化债工作的考核验收和指导督促;县财政局负责化债补助资金的筹集、资金拨付及债务偿还后的核减销号和账务处理;县监察局负责查处化债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制定严格的化债纪律,严禁借新债还旧债、边清边欠、前清后欠等行为发生,坚持债务清理化解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化债资金必须通过财政专户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偿还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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