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财政局欢迎您!
首页> 专项资金 >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广元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31 来源: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广元市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4〕92号)精神,现提前下达你区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3农林水”,支出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农林水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4〕18号)等规定,各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安排本级相关资金,与下达的中央和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统筹使用,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各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加快预算执行,提高使用效益。

二、加强绩效管理。为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9〕16号)精神,现一并下达你区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

三、规范统筹整合。脱贫县按照财政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的通知》(川财农〔2024〕14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落实筹资任务。在分配到村资金时,各区应按照《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任务方案》中的建设任务和筹资任务,按规定安排相应比例或相应额度资金予以支持,确保年度筹资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表

                  2.提前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监督电话:0839-3261902      联系人:陈安梁    QQ邮箱:381008381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5   蜀ICP备19004106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8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