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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评审工作业务流程图

发布时间: 2016-07-15 来源:评审中心 【字体: 打印
广元市财政评审工作业务流程图
科、处、室:拟订评审计划,对应当评审的项目通知评审中心及项目单位。
评审中心:根据评审要求,成立评审小组,通知项目单位提供项目资料。
项目单位:按照评审要求准备申报资料,送评审中心。
科、处、室:全程监督、指导评审工作;协调评审与项目单位的关系。审查、
            签收项目单位补充、完善的资料并送评审中心。
  评审中心:收集资料并确认评审开始日;制订评审计划;组织评审见面会;
            踏勘现场;获取核对记录及核对表;得出初步结果。
  项目单位:参加见面会;提供情况;配合评审;核对结果。
评审中心:三级复核。
评审中心:评审结论送项目单位征求意见。
项目单位:5个工作日内签署对评审结论的意见;签署对评审人员工作情况
          反馈意见表。
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报告,并主送任务下达科、处、室;归档、及技术分析。
科、处、室:审定、批复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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