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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4 来源:转载于财政部 分享: 【字体: 打印

财会〔2021〕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会计核算,提高律师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律师事务所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21年9月23日

主办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单位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文化路60号 联系电话:0839-326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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