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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 2017-04-11 来源:绩效管理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2016年,全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拓展评价内容、优化评价方式、提高评价质量,财政绩效评价改革持续深化,有力提升了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现将2016年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通报如下:

一、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强基础,夯实财政绩效管理基石。一是加强工作目标考核。切实提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开展市县财政绩效工作考核,对照制度抓落实,深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二是推动管理工作开展。认真总结“十二五”时期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和成效,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促进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新措施。三是营造良好财政绩效环境。加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部门、单位的绩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坚持把强化绩效管理工作作为加强财政工作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

(二)抓重点,深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一是督促落实2015年省、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问题的整改。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深入查找问题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全力配合开展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完成了我市环保监管能力建设与监管设施运维保障资金等12类专项资金、20个项目点的绩效评价。三是扎实推进市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全市共完成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244个,评价财政资金328663.97万元。市本级选择确定37个财政重点支持项目作为绩效评价对象,涉及财政资金19092.35万元;组织市本级81个一级预算单位对本单位2015年度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财政资金收支管理、项目实施三个方面进行了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152190万元,并随机抽取了广元市交通局等7个预算单位开展支出绩效重点评价。

二、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一)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市本级37个财政绩效评价项目平均得分为93.27分。其中22个项目高于平均得分,15个项目低于平均得分。项目评价结果显示,大部分项目资金安排符合国家政策,项目实施规范有序,项目目标完成较好,个别项目取得的成效高于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市级财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市级财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在预算单位自评全覆盖的基础上,随机抽取了市交通局等7个预算单位开展重点评价,7个被评价预算单位平均得分90.4分,3个单位得分高于平均分,4个单位得分低于平均分。评价结果显示,财政年度预算较好地满足了预算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各预算单位量入为出,精细管理,全面履行了本单位应承担的各项职能职责。

三、财政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一是项目决策方面。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深度不够;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项目目标和进度计划不明确。二是项目管理方面。超范围使用资金;资金支付依据不规范;实施环节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三是项目完成方面。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执行进度偏慢,预期目标无法完成,项目预期效益未完全实现。

(二)市级财政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会计要素不齐,凭证不规范。二是国库集中支付中直接支付比例不高。三是公务卡结算比例不高,未达到预算要求。四是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部分预算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五是部分预算单位存在违规支付行为。


附件:/attached/file/20170411/20170411160405_4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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