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苍溪县财政局健全三项制度 实现党风廉政工作“长效化”<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一是健全民主制度。狠抓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健全机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协同抓,纪检组、机关党委具体抓,全体党员人人参与的党风廉政工作格局。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坚持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保证了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专题研究措施,努力打造“四好”领导班子。
二是健全廉洁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财政干部八不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三早”预警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中,将各个股室的岗位职责、办事流程、风险环节统一制成公示牌上墙,并编印成册印发全体干部职工,形成了良好的防控氛围。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管理的规定》、《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工作考核奖励管理办法》,为规范的财政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一年一度的目标考评制度,实行股室长、财政所长承诺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别与各股室、乡镇财会所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由考评领导小组对各股室、各乡镇财会所进行逐一考核,量化计分,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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