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财党组〔2013〕3号
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印发“廉洁机关”等七类“廉洁细胞”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广纪办发〔2012〕64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广元市财政局“廉洁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财政局党组
2013年1月8日
广元市财政局“廉洁机关”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提升机关廉洁度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廉洁机关”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以“做清正廉洁干部、创群众满意机关”为主题,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勤廉诚信为核心,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以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以查办案件为手段,以作风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制度科学化、形象公信化、教育常态化、监督社会化、服务优质化、惩防一体化,全面提升局机关的廉洁度、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加快财政改革和发展,为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总体目标。通过领导示廉、干部勤廉、机关清廉、社会享廉,着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群众满意。
二、主要任务
(一)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为基础,筑牢思想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强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财政干部从政道德教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建立定期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制度、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学习制度、“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制度、党性定期分析和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四项制度。坚持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财政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实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机关文化建设总体布局,以“廉政文化进机关”为载体,结合财政工作,开展媒体宣廉、文艺颂廉、会议讲廉、文化育廉活动。着力培育健康的财政机关文化,努力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开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制度廉洁性审查,着力推进制度集成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制度的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联动推进“两大机制”建设。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业主负责制,着力解决围标串标和效率不高等问题。深入实施“三早”预警机制建设,将预警对象延伸拓展到所有财政干部,切实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最大限度关心爱护干部。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党员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各科室、直属单位“一把手”向局党组述职述廉制度。
(三)以党务政务公开为重点,拓展监督渠道。深化党务、政务公开,扩大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完善网络问政工作机制和平台,畅通网络举报和受理渠道,完善举报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集中走访和党员干部挂包帮等制度。建立反腐倡廉建设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特邀廉政监督员制度。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以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三通四联两倒查”群众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发展社会事业各项政策举措,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着力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行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财政干部亲民为民的理财理念。深入开展“慵懒散奢”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监察和绩效管理,常态化推进明察暗访,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巡察,强化公开曝光问责,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大力开展“三服务”效能公开承诺和“行政效能示范岗”创建活动,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民主评议,切实纠正不正之风。大力实施“顽疾”治理工程,推进领导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收受红包礼金、打麻将赌博、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建设等“顽疾”治理,着力解决财政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把各科室、直属单位“一把手”作风状况纳入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以查办案件为手段,治本清源。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阻碍改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党员干部问题甄别机制,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把握工作标准,支持保护真抓实干、改革创新、艰苦创业者,查处诬告陷害、以权谋私、阻碍发展者。
(六)以廉勤诚信为核心,创优发展环境。加强财政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工作,围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个方面,实施干部道德操守公开承诺制度。建立道德操守激励机制,实行机关干部道德操守评议制度,将道德操守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年终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建立完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奖励制度,定期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建立道德准入制度,将个人道德操守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内容;建立预警谈话机制,加大对严重违反道德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关诚信责任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监督、政务督察、行政监察、行政承诺督办考核等制度,建立诚信评议和问责机制,把机关诚信建设纳入绩效管理。建立机关干部诚信档案,把诚信守信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标准之一。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实行守信奖励、失信惩处机制,对不守信用者综合运用政纪、党纪等手段予以惩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元市财政局‘廉洁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唐小平任组长,纪检组长张明贵任副组长,局党组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由张明贵兼任主任,纪检组副组长李杏任副主任,牟波光、张继贵、吕强、易春明、刘小冬、罗彦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廉洁机关”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举措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考核评价。“廉洁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从干部职工、人民群众、服务对象等方面,分别制定廉洁机关创建工作评价标准,注重量化评价,使廉洁机关建设有标准、考核有指标、评价有依据,实现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和持久性。要严格考核评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逗硬监督检查。要建立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将“廉洁机关”建设纳入各科室、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省财政厅。 |
广元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 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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