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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市县 三级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07 来源:财税法规制度法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监察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川府政管〔2015〕13号)要求,现将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参照本次公布的市(州)、县(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对应清理优化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并于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部分有立法权的市(州)和民族自治地区依法设定的财政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可在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时一并公布。

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向本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汇报工作,及时按要求做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工作。

 

附件:1.财政厅行政权力清单

      2.市(州)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指导清单

      3.县(市、区)财政部门行政权力指导清单

 

 

 

 

                               四川省财政厅

                             2015年7月20

 

 

 

 

 

 

 

 

 

 

 

 

 

 

 

附件1

财政厅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2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财政厅

2项)

1

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2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

 

 

 

 

 

 

 

 

 

 

 

 

 

 

 

 

财政厅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共64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厅(64项)

1

对资产评估机构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处罚

 

2

对资产评估机构向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3

对资产评估机构违反《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4

对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处罚

 

5

对资产评估机构泄露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处罚

 

6

对资产评估机构不按照执业准则、执业道德准则要求执业的处罚

 

7

对资产评估机构拒绝、阻扰财政部门依法实施检查的处罚

 

8

对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或者被评估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

 

9

对资产评估机构因过失出具由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

 

10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处罚

 

1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处罚

 

1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13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处罚

 

14

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15

对采购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处罚

 

16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处罚

 

17

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处罚

 

18

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19

对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处罚

 

20

对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罚

 

21

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2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处罚

 

2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处罚

 

24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

 

25

对政府采购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罚

 

26

对政府采购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27

对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8

对中标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30

对政府采购制定媒体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31

对非法干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的处罚

 

3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的处罚

 

33

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二条的处罚

 

34

对成交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35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处罚

 

36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所列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37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列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行为的处罚

 

38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所列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行为的处罚

 

39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罚

 

40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41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罚

 

42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或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等行为的处罚

 

43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处罚

 

44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罚

 

45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有关规定的处罚

 

46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47

对企业和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从中非法获益行为的处罚

 

48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49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50

对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51

对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处罚

 

52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处罚

 

53

对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申请的处罚

 

54

对会计师事务所向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处罚

 

55

对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56

对注册会计师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57

对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行为的处罚

 

58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59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60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61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62

对拒绝、阻扰、拖延财政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63

对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处罚

 

64

对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财政厅行政强制项目目录

 

(共1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财政厅(1项)

1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财政厅行政裁决项目目录

 

(共1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财政厅(1项)

1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财政厅行政检查项目目录

 

(共5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财政厅(5项)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2

对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备案事项报备情况、执业情况、质量控制制度等情况的检查

 

3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4

对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保持设立条件、备案事项报备情况、执业行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5

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

 

(共15项)

 

部门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注

财政厅(15项)

1

对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违反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理

 

2

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3

撤回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

 

4

暂停使用或者追回违法行为涉及的财政资金

 

5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行为的处理

 

6

财政监督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7

对到期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收缴国库

 

8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可以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有关奖励

 

9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10

对违反《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理

 

11

设立主任会计师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2

违反《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的,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采取下达关注函等方式进行处理

 

13

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减免资源税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的审批

 

14

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

 

15

对采购人应当实行集中采购而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停止按预算支付资金

 

4

内部设立印刷厂印刷涉密印件的登记

 

附件2

市(州)财政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2项)

 

部门

序号

           

 

财政部门

2项)

1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

 

2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

 

 


市(州)财政部门行政处罚项目目录

 

(共46项)

 

部 门

序号

          

备注

财政部门(46项)

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处罚

 

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处罚

 

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4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处罚

 

5

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6

对采购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处罚

 

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处罚

 

8

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处罚

 

9

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10

对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处罚

 

11

对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罚

 

12

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13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处罚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处罚

 

15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

 

16

对政府采购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罚

 

17

对政府采购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18

对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19

对中标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0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的处罚

 

22

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二条的处罚

 

23

对成交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4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处罚

 

25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所列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26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列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行为的处罚

 

27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所列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行为的处罚

 

28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罚

 

29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30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罚

 

31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或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等行为的处罚

 

3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处罚

 

33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罚

 

34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有关规定的处罚

 

35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36

对企业和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从中非法获益行为的处罚

 

37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38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39

对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40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1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2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3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44

对拒绝、阻扰、拖延财政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45

对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处罚

 

46

对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市(州)财政部门行政强制项目目录

 

(共1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1项)

1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州)财政部门行政裁决项目目录

 

(共1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1项)

1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市(州)财政部门行政检查项目目录

 

(共3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3项)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2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3

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市(州)财政部门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

 

(共12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12项)

1

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2

暂停使用或者追回违法行为涉及的财政资金

 

3

财政监督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4

对到期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收缴国库

 

5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可以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有关奖励

 

6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7

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

 

8

对采购人应当实行集中采购而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停止按预算支付资金

 

9

代理记账机构未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0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未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1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2

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及时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材料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附件3

县(区、市)财政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2项)

 

部门

序号

           

 

财政部门(2

项)

1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认定

 

2

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发)

 

 


县(区、市)财政部门行政处罚项目目录

 

(共46项)

部门

序号

          

备注

财政部门(46项)

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的处罚

 

2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处罚

 

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4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处罚

 

5

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的处罚

 

6

对采购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处罚

 

7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处罚

 

8

对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的处罚

 

9

对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不依法回避的处罚

 

10

对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处罚

 

11

对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罚

 

12

对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处罚

 

13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处罚

 

14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与政府采购供应商恶意串通的处罚

 

15

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处罚

 

16

对政府采购专家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罚

 

17

对政府采购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18

对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19

对中标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0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1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的处罚

 

22

对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二条的处罚

 

23

对成交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处罚

 

24

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违反《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处罚

 

25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所列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26

对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所列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行为的处罚

 

27

对财政部门、国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五条所列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行为的处罚

 

28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处罚

 

29

对财政预决算的编制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30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处罚

 

31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截留、挪用、骗取国家建设资金或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等行为的处罚

 

32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处罚

 

33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处罚

 

34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有关规定的处罚

 

35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行为的处罚

 

36

对企业和个人骗取、挪用财政资金以及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或者从中非法获益行为的处罚

 

37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38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39

对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

 

40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1

对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2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43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的处罚

 

44

对拒绝、阻扰、拖延财政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45

对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处罚

 

46

对公司不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处罚

 

 


县(区、市)财政部门行政强制项目目录

 

(共1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1项)

1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县(区、市)财政部门行政裁决项目目录

 

(共1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1项)

1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

 

 


县(区、市)财政部门行政检查项目目录

 

(共3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3项)

1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相关人员涉及财政、财务和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2

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

 

3

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县(区、市)财政部门其他行政权力项目目录

 

(共12项)

 

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财政部门(12项)

1

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

 

2

暂停使用或者追回违法行为涉及的财政资金

 

3

财政监督检查中先行登记保存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

 

4

对到期无法退还的违法所得收缴国库

 

5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可以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有关奖励

 

6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7

向与被调查、检查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查询有关情况,向金融机构查询被调查、检查单位的存款

 

8

对采购人应当实行集中采购而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停止按预算支付资金

 

9

代理记账机构未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0

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未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1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12

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规定及时向审批机关报送相关材料又不向审批机关说明原因的,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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