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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五严格”提前完成9361万元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

发布时间: 2013-01-07 来源:苍溪县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苍溪县“五严格”提前完成9361万元
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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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清理,锁定债务。按照“乡镇清理报审→审计部门审计核实→财政部门复核认定”的程序,对乡村垫交税费债务进行了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并上报省综改办、省财政厅进行了复查认定。全县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总额达9361万元,涉及全县39个乡镇718个行政村12910个债权人,其中:垫交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5734万元,垫交农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609万元,垫交乡统筹和村提留3018万元。

二、严格管理,建立台账。对每笔债务统一拉通编号,统一档案目录,统一使用县级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建立“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支出”专账,按债务类型分别设置收入、支出明细科目;按照“偿还一笔,销号一笔”的方式对债务台账进行同步维护和动态监管。

三、严格方案,精心指导。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化解乡村垫交农牧业税和特产税及农牧业税附加债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全面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

四、严格考核,激励约束。年初及时制定并下达乡镇化债目标任务,层层签订化债目标承诺书。按照“先化解后奖励”的原则建立化债激励机制,在清理锁定债务范围内,按10.8的比例安排激励性财力补助资金,统筹安排省财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补足缺口,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

五、严格纪律,筹资化解。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偿债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采取县级财政配套,乡镇协商减息让利、拍卖闲置资产自筹和争取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方式,多渠道确保化债资金足额到位。化债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缴存归集到偿债专户(“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并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达债权人账户”的模式兑付到位,于10月底全面提前完成了9361万元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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