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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全市“政采贷”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3-22 来源:市财政局 分享: 【字体: 打印

各县区、广元市经开区财政局,相关合作金融机构: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全省“政采贷”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川财采〔2023〕4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做好政府采购助企纾困解难工作,现将我市2022年“政采贷”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政采贷”贷款情况

2022年,我市“政采贷”共有6家银行通过“政采贷”信用融资平台发放“政采贷”贷款37笔,贷款金额5040.43万元,同比增长53.57%,平均年化贷款利率为3.92%。

从我市37笔贷款发放金融机构来看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10笔,贷款金额2408.5万元;中国农业银行22笔,贷款金额2051.93万元;四川天府银行2笔,贷款金额308万元;中国工商银行1笔,贷款金额135万元;中国交通银行1笔,贷款金额97万元;成都农村商业银行1笔,贷款金额40万元。

从供应商所有制形式来看:民营企业贷款35笔,贷款金额3248.43万元,占比64.44%;从供应商规模来看,贷款供应商全部为中小微企业。

从全市单笔贷款发放情况来看,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为99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2个月,贷款利率最低为3.75%。

二、我市“政采贷”工作开展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政采贷”作为中央、省、市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一项惠企惠民政策,具备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无抵押担保、放款快速等特点,已广泛服务于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我市自2018年试行“政采贷”政策以来,建立了“政采贷”银政企联席会议机制,逐步完成平台对接工作,实现了全程线上办理,但从执行情况来看仍存在宣传渠道单一,政策普及不够等问题。

(二)政策执行不均衡。从我市发放“政采贷”金融机构来看:8家合作金融机构除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外,其余4家均未发放“政采贷”贷款。从我市“政采贷”贷款区域来看:市本级发放贷款8笔,总金额2019.25万元;剑阁县发放贷款4笔,总金额591.76万元;苍溪县发放贷款3笔,总金额419.86万元;旺苍县发放贷款3笔,总金额333.62万元;青川县发放贷款1笔,总金额60.69万元;利州区发放贷款8笔,总金额878.62万元;昭化区发放贷款6笔,总金额460.06万元;朝天区发放贷款4笔,总金额276.57万元。

(三)产品竞争力不够。我市各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产品较多,部分“政采贷”产品与其他贷款业务产品性质重叠,未能完全减化程序,且利率偏高,“政采贷”产品“在线办、放款快、利率低、有保障”的政策特色未完全体现,产品竞争力不够。

三、2023年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金融机构和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宣传活动,通过培训宣讲、政策咨询、媒体报道、广告推广等方式,提高“政采贷”政策的知晓率,让更多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获得政策实惠,切实发挥“政采贷”助企纾困的作用,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二)加快资源整合。逐步探讨银行各类信贷产品与“政采贷”的资源整合利用,深度挖掘市场潜力,持续关注除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情况,重点关注资金需求急迫、资金缺口大、实施周期长的重点项目,精准推出符合广元实际的融资产品,增强广元产品在全省范围内的竞争力。

(三)强化风险防控。各县(区)财政部门要督促合作金融机构严格按照内部风险控制管理要求及时办理贷款审批,及时向平台反馈放款数据和还款数据,加强贷后管理,降低回款风险。各县(区)财政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作,为我市“政采贷”信用融资机制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2022年广元市“政采贷”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情况统计表

2.2022年广元市“政采贷”县(区)贷款情况统计表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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