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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扎实开展2011年度政法经费保障情况专项检查考评

发布时间: 2012-08-16 来源:行政政法科 分享: 【字体: 打印

725日至83日,我局对全市各县区财政、市县各级政法部门2011年度政法经费保障情况、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根据四川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逐项打分,进行了严格考评。<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为确保本次检查考评工作顺利开展,检查考评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做了认真组织安排。一是安排各县区、政法部门认真开展自查。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2011年度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检查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政法部门认真开展好自评工作,组织好本级政法部门间的交叉检查,如实填写检查情况表,写出自评报告。二是组织了市级政法部门间交叉检查。726日至27日,市财政组织市级各政法部门财务和装备管理人员,分成三组,对市级各政法部门(一、二级9个预算单位)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装备采购情况采取循环检查,两部门不相互检查的方式,进行了交叉检查。三是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县区实地考评。730日至83日,市财政汇同市级各政法部门财务和装备管理人员,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深入县区财政、各政法部门,通过听汇报、查文件、看实物等方式,对各县区2011年度政法部门经费预算情况、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装备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逐项考评,我市各县区财政严格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原则,认真履行本级财政保障责任,对上级财政安排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了各政法部门,未发现挤占、挪用、调整、抵顶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现象。各级财政为全市各级政法部门办公办案、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统计,全市 2011年政法机关人均支出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前(2008年)增长了40%,全市政法部门案件结案率高达92.62%,政法经费保障水平大大提高,政法经费使用效果明显。检查发现,截止20126月,全市各级政法部门2011年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执行进度达到了100%,业务装备经费执行进度仅为61%,部分政法系统、个别政法部门装备采购计划因各种原因执行缓慢。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加快装备计划的采购,并提出了具体完成时限,确保各政法部门装备采购计划及时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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