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元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月3日
在广元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元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广元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新冠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的压力,全市财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遵循“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为党理财、为政施财、为民用财,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有力推动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取得新成效。
一、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108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11.2%。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97036万元,为预算的94.4%,下降9.9%;非税收入预计完成313779万元,为预算的106%,增长19.1%。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全市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3700368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3027428万元,完成预算的92.9%,增长10.8%。全市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等支出3464515万元后,结存资金235853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6万元、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231267万元。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1335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6%,同口径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0924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2%,下降15.6%;非税收入预计完成104115万元,为预算的97.1%,增长3.1%。加上级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65040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实现745967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增长26.4%。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偿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支出1567513万元后,结存资金82892万元。结存资金按规定清理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6万元、项目跨年实施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83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644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4%,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540710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实现1269752万元,完成预算的98.8%。全市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偿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等支出1525754万元后,结余14956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542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加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收入后,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909279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实现584424万元,完成预算的99.7%。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补助下级支出、调出资金、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支出907729万元后,结余155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994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年结转等收入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7420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实现4248万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7350万元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70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717万元,为预算的100%,加上级补助收入等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2136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实现969万元,为预算的100%。收入总量减去当年支出、调出资金、补助下级支出2066万元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7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37243万元,为预算的98.8%,加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124094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实现477274万元,为预算的98.2%。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763669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411896万元,为预算的98.5%,加上年滚存结余后,可供安排收入总量为77973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实现397703万元,为预算的97.8%。收入总量减去支出后,年末滚存结余382028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
2021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15.12亿元。预计2022年到位新增外债提款0.33亿元,新增一般债券4.46亿元、新增专项债券69.85亿元、再融资债券34.59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含外债)41.12亿元后,债务余额预计为483.23亿元,比2021年增加68.1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506.34亿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为:全市一般债务限额252.03亿元,余额234.9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54.31亿元,余额248.24亿元。分级次为:市级债务限额162.69亿元,余额153.97亿元;县区级债务限额343.65亿元,余额329.26亿元。
二、2022年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按照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市委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真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拼字当头、产业为先、环境为要”,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提质增效,财政管理改革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坚持发展为要,管“钱袋子”,服务中心做得更实。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决做好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财政保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一是产业发展投入加大。坚持工业挑大梁,投入工业发展资金9.77亿元,聚焦铝基材料、绿色家居、硅基材料等重点工业产业,全力做好财政要素保障。安排铝产业发展资金1.92亿元,重点支持林丰、中孚铝电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出台《广元市支持绿色循环再生铝(铜)产业发展财税政策》,全面支持铝产业集群发展和全产业链发展。安排绿色家居相关发展资金3.17亿元,支持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完成企业招引13家,实现产值36亿元。持续扩大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池,全年为20家工业企业提供28批次转贷资金1.5亿元,增长64.2%。围绕“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全力做好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领域资金保障,全市到位财政支农资金33.23亿元,市县投入衔接资金3.34亿元,新建高标准农田32.68万亩,新建市级农(林)业园区14个,助推创建全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剑阁县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投入2.97亿元,支持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打造大蜀道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推动现代物流、文旅融合等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各级财政资金0.29亿元,支持开展“乐享广元、消费惠民”消费促进活动,拉动市县消费超20亿元。二是重大项目保障有力。围绕“项目投资推进年”,设立1.47亿元的项目前期要素保障专项资金,力争将我市更多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规划和重点支持范围。我市58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总投资655.05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金额分列全省第四位、第七位。全年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341个、债券资金需求382.34亿元,其中到位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9.85亿元,增长45.6%,高于全省24.9个百分点,重点投入广元(中欧)国际木材物流园5.17亿元、中国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4.35亿元、利州区大稻坝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3.46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市103个重大债券项目建设。建立“四个一”专项债券项目挂联机制,确保各时间节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达到100%。三是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积极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及时兑现企业招引资金3.35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制度性成本清零,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收费,全年降低供应商制度性成本0.6亿元。坚持要件“容缺受理”“审批同步”,不断优化财政评审流程、压减评审时限,将必需送审要件由25项压减至5项,对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实行财评审核限时办结,黑曾公路、广元国际铁路物流园区等一系列大型重点项目均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预算评审,平均提速50%以上。
(二)坚持实干笃行,拧“调节阀”,财政政策落得更准。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新变化,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跨周期调节作用,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一是政策资金争取成果斐然。抢抓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紧盯增值税留抵退税、均衡性转移支付等重点领域,积极争取中省财政资金的支持。全市到位上级财政资金321亿元,增长13.9%,其中:全市财力性转移支付到位85.97亿元,增长36.1%;2022年争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中央补助资金1亿元、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5.4亿元(项目三年补助11亿元)。二是新增减税降费力度更大。全面落实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将11.17亿元专项资金分配到各县区,并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对资金流向实行穿透式全流程监管。全市新增退减缓免税费22.72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4.69亿元,新增减税降费5.36亿元,缓缴税费2.67亿元,惠及市场主体5万余户。昭化区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做法,在CCTV1《新闻联播》刊播。三是助企纾困政策惠企利民。积极推动国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出台并兑现财政助企纾困政策24条,其中广元本地创新政策12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及时分配下达惠企利民直达资金,中央下达我市直达资金81.33亿元,惠及企业135家,惠及人员168.36万人、222.94万人次。提高政府采购份额中小企业预留比例至40%以上,提高价格扣除优惠至20%,提高价格评审优惠至6%,全市实际政府采购额21.76亿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亿元、占比91%以上。旺苍县政府采购实现连续410天“零投诉”。四是财金互动杠杆效应更强。在全省率先推出“惠农担·支农快贷”,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大力实施普惠小微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生态环保项目融资贴息等金融政策,及时兑现银行发放首贷和信用贷款、担保机构增量降费、新进规企业奖励等财政奖补,有力撬动金融资本投资实体经济。全市担保公司实际在保余额48.97亿元,增长9.68%;担保户数12.2万户,增长58.24%;引导银行机构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23.9亿元。
(三)坚持聚财为民,算“民心账”,人民立场站得更稳。时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作为价值取向,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民生实事保障优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努力让人民群众“过好日子”。持续压减“三公”经费,全年压减“三公”经费0.12亿元。扎实开展“三项”清理,清理闲置沉淀、低效无效、预算结余资金4.89亿元,统筹用于保障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建设,以及30件民生实事,全市民生事业支出197.39亿元,占比达到65.2%。二是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积极助推四川知名教育高地建设,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投入教育方面资金46亿元,全力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和奖励政策、教育均衡发展等教育领域各项支出,努力让全市适龄青少年“有书读、读好书”。2022年,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从350元提高到500元,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从700元提高到1000元。三是卫生事业稳步推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严峻挑战,多渠道筹措防疫资金17.85亿元,全力支持医疗防疫物资补助、核酸检测能力提升、方舱医院(隔离点)建设及改造提升等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常态长效和集中攻坚提供了坚实后盾。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1.49亿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0.75亿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5亿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0.58亿元,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四是社保体系持续完善。持续完善创业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各种就业创业新形态支持,重点优先保障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下达就业创业补助资金2.55亿元,为3458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0.41亿元,稳定岗位6.17万个。用好“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精准发放,累计发放2347.89万人次,惠及群众141.07万人,发放金额达76亿元。五是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市投入16.43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东河、西河流域生态补偿落地落实。支持青川县成功入选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苍溪县入选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四)坚持安全第一,筑“防火墙”,风险底线守得更牢。坚决扛牢防风险保安全的政治责任,全力支持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广元。一是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缓释。足额预算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发行再融资债券34.59亿元,全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56.77亿元,其中市本级15.53亿元。持续规范政府债务举借,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举债行为,全年未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多渠道筹措还债资金,如期完成全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任务,未出现债务违约现象。二是财政库款运行保持平稳。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优先顺序,预算安排“三保”资金173.99亿元,实施专项库款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动态监测县区库款运行情况,确保库款保障系数不低于0.3。昭化区存量资金盘活成效显著,收回存量资金5.3亿元;青川县梳理处置闲置国有资产0.52亿元,实现国有资产创效增收。三是财政金融风险管控严密。紧盯重点领域,做好金融风险摸排,强化金融领域风险监控,从源头化解风险,防止各种金融风险传导、演变和升级,配合做好金融领域敏感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积极稳妥有序处置金融领域风险,力争金融风险不向政府风险转移、不向人民群众转移。四是安全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投入各类安全生产资金4.52亿元,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平安广元”建设等工作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提升区域应急救援能力。统筹各类粮食安全资金2.22亿元,提高粮食储备、流通、加工、管理能力;出台《广元市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积极稳妥化解历史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贷款问题,全年消化挂账贷款0.16亿元。剑阁县在全省率先建立首个“粮油银行”,服务推动粮油全产业链发展。
(五)坚持守正创新,定“风向标”,财政改革走得更深。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自觉把财政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充分释放财政改革动能。一是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全力争取省财政厅在社会保障、教育、粮食安全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上对我市给予倾斜支持,尽力缩小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省内发达地区差距;立足市区同城发展,研究制定《财税领域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市区财政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边界,理顺不同层级财政分配关系。二是绩效管理与财政预算深度融合。出台《广元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办法(试行)》,扎实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昭化区代表四川省荣获财政部中央水库移民后扶基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优”的等次。利州区出台《广元市利州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探索推进资产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更加多元。设立10亿元的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资金要素保障。持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完成首笔500万元的股权投资,撬动本轮融资约1亿元。四是财政评审机制创新升级。创新搭建广元市财政评审数据管理平台,收集完善我市及周边市州造价指标指数,提升财政评审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增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效能,提高政府投资的决策效率和科学性。五是消费帮扶广元模式成效显著。探索创新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发展广元模式,成功举行政府采购支持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暨“广元832”抖音IP发布仪式,拓宽广元优质特色农产品销售市场,擦亮广元农业“金字招牌”。广元“832平台”参与供应商396家、上架优质农副产品2.1万种、销售额达2.7亿元,均位居全省第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稳步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有为,这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人民团结一心、勇毅前行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财政增收缺乏支柱性稳定税源,重点支出保障面临较大困难;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刚性需求越来越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压力不断增加;财政绩效管理存在一定差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解决。
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2023年,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影响,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
(一)财政收入方面。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恢复发展基础仍不牢固,疫情滞后影响仍将持续,税收收入回升势头有待观察,非税收入后期增长潜力和空间逐步减小,国家层面减税降费政策尚未明确,收入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面临巨大挑战。但另一方面,我市正面临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机遇,积极财政政策也将进一步提升效能、更加精准可持续,这都将为推动广元经济社会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财政支出方面。各级财政必保支出较多,“三保”、基本民生提标、乡村振兴等领域财政支出需求较大、刚性较强,化解债务、防范风险的压力更大,促发展保安全方面的投入持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复杂。
综合研判,2023年财政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同在,2023年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受基金收入持续萎缩、支出需求不断增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重大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兼顾当前与长远、平衡存量与增量,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坚持深化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集中财力支持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发展,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保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体现更加积极有为的导向。
——坚持有保有压。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聚焦拼经济搞建设,提升产业发展保障能力,不断完善重大项目投融资机制,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坚持统筹平衡。完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政府“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加大资金拼盘力度,实现收入“一个盘子”管理,支出“一个口子”使用。
——坚持注重绩效。严格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突出绩效导向,将预算绩效结果与项目预算安排挂钩,大力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坚持严控风险。依法依规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抓好预算源头管控。
三、2023年全市收支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市委确定的2023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合理编制2023年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650518万元,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上级补助1301201万元、上年结转23126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4636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57万元后,收入总量233699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支出预算拟安排2336990万元。在此基础上,扣除上解支出1151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279万元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3583万元。
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27223万元,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加上级补助535632万元、上年结转7830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58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63911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15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5689万元后,收入总量93556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支出预算拟安排935562万元。在此基础上,扣除上解支出49813万元、对下补助支出312945万元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8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878590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500万元、上年结转14956万元,收入总量89504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895046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4636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6280万元、当年支出662405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28123万元,加上年结转1550万元,收入总量429673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429673万元,其中:调出资金639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600万元、当年支出31916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9361万元,加上年结转70万元,收入总量943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943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74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3057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717万元,加上年结转70万元,收入总量78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787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2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1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12255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1252548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452948万元,滚存结余799600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382414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收入总量741066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70631万元,滚存结余370435万元。
(五)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目前暂未下达,待省下达后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并在债券项目安排方案确定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除涉密单位外,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请予以审查批准。
四、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2023年财政工作目标,确保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全市土地出让收入力争达到80亿元,市本级力争达到40亿元。
(一)持之以恒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全面领导。一以贯之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前进的强大动力,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作风纪律整顿成果,一体推进全市财政系统和财政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全力以赴保障财政平稳健康运行。科学准确研判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新冠疫情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叠加影响,依法依规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培植优质财源税源,提高财税收入质量,千方百计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任务。主动研究对接中央、省财政政策,建立政策资金争取清单,力争一批特殊支持政策落实落地。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执行中预算调剂追加,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加快支出执行进度,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大“四本预算”、政府性资源、部门单位收入、财政存量资金等统筹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持续推进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三保”、库款运行、财金互动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三)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支持“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发展。加快促进共同富裕,不断提高民生支出效率,确保民生支出在65%以上,支持办好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民生实事。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增强惠企利民政策效果。持续管好用好“一卡通”监管平台,强化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老百姓身上。
(四)持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大产业、重点项目、重要平台投入,用好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重点做好铝产业、绿色家居、食品饮料、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财政要素保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力赋能。全面落实新的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惠企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体系,持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在加大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的同时,足额落实市县乡村振兴投入。
(五)积极探索创新现代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省以下财政改革,全面推进市与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国有土地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动态调整优化预算支出,资金分配将更加注重整体激励、结果效益、引导放大,减少分散安排、事前补助、直接补助。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下深水,聚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重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分配的挂钩机制和后评价制度。加快健全完善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行机制,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建设广元市财政评审数据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效能,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的决策效率和科学性,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紧扣“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总抓手,围绕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践行“拼字当头、产业为先、环境为要”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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