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做实研究型审计,以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为主线,以着力促进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落实见效为重心,衔接做好我省国家审计“十四五”规划评估总结与“十五五”规划前期准备,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审计质效,推动全省审计工作更加契合大局大势、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中更加有力有效发挥审计独特监督作用。
二、主要原则
2025年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谋划开展要更好适应新的审计运行体制,优化审计组织实施模式,改进完善业务管理方式。
(一)突出纲举目张重大问题审计。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穿谋划实施审计项目全过程,紧扣中心大局、聚焦“省之要事”增强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实施有质效的重大审计项目,努力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最关注最需要的决策资讯。
(二)推进组织实施模式探索创新。坚持系统性、集成性重大审计成果导向,按照“收缩战线、握指成拳,集中兵力、攻坚决胜”思路,减少“小散”审计项目数量,扩展“集团作战”模式运用,进一步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增进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跨领域跨专业协同融合,不断提高全省审计工作整体效能。
(三)搭建审计业务管理“一张网”。部署运用“审计项目管理系统”,以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为切入点,通过年度项目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推动打造全省网上审计业务作业平台,全面提升审计业务管理的集成性、系统性、统筹性,实现以信息化手段和全方位管控促进审计项目质效不断提升的目标。
三、审计项目安排
2025年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按照审计专业分为12个类别。除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部分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大项目等开展审计(调查)外,结合四川实际,主要安排如下审计(调查)项目。
(一)财政审计。
1.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以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更好统筹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促进党政机关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为目标,重点关注省级财政预算执行、省级决算草案编制、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资源统筹等情况,揭示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2024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为目标,重点关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等各类收入和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及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使用情况,关注零基预算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统筹利用,政府采购、购买服务、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及财经纪律执行等情况。
(二)经济责任审计。
3.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推动强化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目标,省本级组织对部分市县党政、省级部门(单位)、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和省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等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政策及决策部署,本地区(单位)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经济活动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三)教科文卫审计。
4.科技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助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促进规范科技资金使用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省市两级科技资金投入与支出结构、项目资金分配管理、专项科技资金绩效等情况,着力揭示投入保障与管理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推动科技创新在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农业农村审计。
5.“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助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促进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强化国家战略腹地服务保障功能为目标,重点关注生猪稳产保供、加快“川字号”特色农产品“三链同构”、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做优做强、“菜篮子”有关信息系统管理使用等情况,揭示目标任务推进、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和风险,助力做好“土特产”文章,促进农民增收。
6.安宁河流域建设“天府粮仓”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决策部署,更大力度促进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安宁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揭示规划因“中梗阻”落实不顺畅、投入保障不到位及资金绩效差等问题,推动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机制,持续夯实“天府粮仓”建设基石。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7.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及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审计。以促进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重点任务,高质量实施“两重”建设、落实“两新”工作政策措施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方和省级有关部门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资金及土地等要素保障情况,揭示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建设管理中的典型问题及制度机制障碍,促进政府投资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8. “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以促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为目标,对“9·5”泸定地震灾后重建最后冲刺阶段有关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重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目标达成等情况,确保“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和总体目标按期实现。
9.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以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保障饮水和粮食安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为目标,检查工程建设管理情况,重点关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投资控制、要素保障、资金筹措使用等情况,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现代水网体系和水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六)民生审计。
10.部分民生实事推进及相关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审计。以促进健全相关领域民生保障制度机制、规范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救助保障、“一老一小”有关政策落地落实和改造项目实施及相关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情况,客观反映民生实事推进中的难点卡点,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七)资源环境审计。
11.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强化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高水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重点关注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政策协同和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及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推进等情况,揭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执行及流域水资源调度、横向生态补偿政策落实、小流域环境整治和园区水污染防治等问题,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水资源监管更加安全高效。
12.部分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完成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履行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管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征管使用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八)企业审计。
13.部分省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防范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推动落实发展规划和健全完善产权管理、财务监管等制度机制,助推省属国有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聚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防范国企国资领域风险隐患,重点关注相关部门(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推动深化改革任务落地,重大投资收购、重大物资采购、大额借款担保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和损失浪费、失职失责、财务舞弊及违纪违法问题,着力破解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制度性漏洞,促进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4.部分省属企业参股投资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健全完善参股投资体系、强化维护国有股东权益意识,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检查相关企业参股投资及制度建立情况,推动低效无效股权及时清理退出,促进提升国有资本投资效益和配置效率。
(九)金融审计。
15.部分地方金融机构运营和风险状况审计。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聚焦地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管理、资产质量及风险管控情况,重点关注国家和省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信贷资金投放及流向等情况,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完善公司治理、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十)涉外审计。
16.主权外贷和援款项目审计。以促进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防范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贷援款管理职责履行、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管理、资金管理、项目绩效等情况。
(十一)重大战略实施情况审计。
17.川渝合作项目事项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为目标,聚焦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改革事项和重要配套政策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深入揭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促进破解堵点难点,更好发挥审计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的职能作用。
(十二)交办及其他审计(调查)项目。
18.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以促进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为目标,重点关注相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建设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等情况。
19.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审计。以促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运行、提高服务质效为目标,重点关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政策目标落实、平台建设运维、营商政策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情况,推动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短板弱项、交易平台建设管理方面的问题梗阻。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计划执行管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厅各业务单位应遵照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项目实施方案,需调整审计范围、对象、执行时间、实施单位等,必须履行报批程序。各市(州)审计机关应按计划管理规定,分解细化省定计划实施事项,协调安排自定计划,并及时上报备案。
(二)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审计厅各单位应严格落实审计现场时间、人员配置管理规定,需调整的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申报、审批程序。坚持依法审计,做实研究型审计,坚决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审计实施情况、现场形成的各类审计业务文书等,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录入审计项目管理系统。
(三)严格遵守审计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审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用餐(车)扫码支付费用等廉洁纪律和保密、宣传等工作纪律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发布与审计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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