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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询价采购2025年度汽车、家电、手机数码产品、家装、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审计服务的公告

日期: 2025-03-21 来源: 市商务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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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汽车、家电、手机数码产品、家装、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以下简称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审计工作,我局拟询价采购2025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审计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响应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信息

采购方:广元市商务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座机0839-3263266;手机18781237520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南段65号,广元市商务局二楼201室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2025年汽车、家电、手机数码产品、家装、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审核审计服务。

(二)项目内容:严格按照2025年国省汽车、家电、手机数码产品、家居、电动自行车等以旧换新补贴有关政策的审核程序、审核要素和审核时效要求,开展资金补贴申请审核工作,包括线上审核申报材料、分批(原则上每月一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但不少于2次)出具审计报告等。

(三)预计工作量:该项目工作量较大,需投入时间长,初步预计工作量为:


(四)资金预算:
坚持预算资金封顶、据实结算原则,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税全包价,下同。其中,审核服务费用按照2.5元/单计费,超出预计数量的,按1.5元/单计费,累计审核服务费用共计预算资金不超过8万元;审计费用共计预算资金不超过2万元。注:资金补贴申报材料自提交至市本级审核平台之日起,需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项目合同签订前已有存量申报资料除外。

(五)采购要求:本项目打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核审计服务工作完成并结清费用时止。

(七)不可控因素说明:若上级政策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以旧换新扩围、以旧换新活动终止日期提前、央省补贴资金总量控制以及消费需求变化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以旧换新政策事项、申报数量和审核要求发生变化,导致审核审计工作量及要求发生变化,不在预计范围内。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响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一下条件:

(一)依据法注册成立的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七)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违法违纪记录。

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内容:符合资质要求且响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交报价文件(参考附件1)。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审核审计服务报价单(提交一次性报价,含服务费用明细及总价,注明是否含税);

2.承诺书;

3.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等复印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团队分工、内控制度等);

6.承接该项目人员的基本信息(附人员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7.类似案例资料(如签订的类似服务合同、客户对类似服务的表扬信等复印件或类似服务在网上公开信息等);

8.认为可提供的其他资料。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下同。

(二)装订密封要求:报价文件材料按序装订,加盖密封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审核审计服务报价-供应商名称”。

四、响应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在响应截止日期前,向广元市商务局提交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不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

)递交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南段65号,广元市商务局二楼201室。

响应截止日期2025326日(星期)17:3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价文件递交

评审方式

递交报价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少于3家,否则采购活动终止。采购方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附件2),进行无记名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项目承办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采购方保留与得分前3名供应商谈判的权利。

评审时间及结果公示

响应日期截止后,采购方评审小组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通过广元市商务局官网公示中选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供应商需确保报价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将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中选单位不得将该项目以任何形式转第三方办理;

(三)采购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采购;

(四)本次询价公告及附件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无论是否中选,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参选的相关费用,采购方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且不退还相应文件资料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响应供应商如认为本次采购过程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本次中选结果公示期满前书面向采购方提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投诉受理:广元市商务局机关纪委,任老师,联系电话:0839-3262902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路南段65号,广元市商务局三楼213室。

特此公告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参考)

2.综合评分明细表

3.相关政策链接

(https://swt.sc.gov.cn/sccom/tzgg/2025/2/16/6a19286f4f8542b08145e839f96bc65a.shtml;https://swt.sc.gov.cn/sccom/tzgg/2025/2/20/29503aea02204c70a37e512bccd9d614.shtml;https://swt.sc.gov.cn/sccom/tzgg/2025/3/7/33452863c09b48838180a3bc5000d490.shtml;https://swt.sc.gov.cn/sccom/tzgg/2025/2/16/5dca320727c648a184715da6b7cee0ac.shtml;)       

广元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
附件1、2.doc
主办单位:广元市商务局
单位地址:广元市嘉陵南路65号 电话:0839-326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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