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抓紧做好村村农家店“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川商建〔2010〕65号)及《关于抓紧清理检查地震灾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情况的紧急通知》(川商建〔2011〕64号)精神,市商务局、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于2012年4-5月对我市地震灾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合格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11个,从2012年6月7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者,请向广元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839-3262787
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
广元市商务局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