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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重建组办公室
关于报送灾后商贸恢复重建信息等
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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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商重建办〔2008〕1号
各商贸项目推进组:
根据市重建委要求,为及时准确地反映灾后商贸恢复重建过程中重建政策落实成效、项目工作进展、先进典型事迹等各种情况,全面掌握灾后商贸恢复重建工作动态,加快推进灾后商贸恢复重建工作,现将商贸重建工作信息报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灾后商贸恢复重建过程中各商贸项目推进组所负责县区的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工作重点、工作进展动态、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总结、深层次问题分析建议及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材料等。
二、报送原则
灾后商贸恢复重建信息报送要坚持全面、准确、及时和规范的原则,坚持专人负责的原则,坚持动态信息和综合材料相结合的原则。(请各商贸项目推进组将本组信息报送工作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于12月30日前报送至市商贸重建组办公室。)
三、报送方法
各商贸项目推进组报送的信息材料,经商贸项目推进组组长或第一副组长审阅同意并签字后书面报送至综合办公室(并附电子文档,统一为Word格式)。联系电话/传真:3261770;电子邮箱:info@gymbc.gov.cn ,发送时请注明邮件主题:商贸重建信息。
四、报送时间
商贸重建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每周一报制”。各商贸项目推进组要于每周三前按时按要求向综合办公室书面报送各类信息资料,突发紧急信息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五、相关要求
各商贸项目推进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商贸重建组将对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实行量化管理,不定期地对信息工作报送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将其纳入各阶段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