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8 16:30
来源: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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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
公 告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夺取防疫阻击战的全面胜利,现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包括:定点治疗医院、留置观察宾馆酒店、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和新建隔离治疗病区、隔离观察楼栋等;
2.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疏散示意图、灭火设施器材的设置要符合要求;
3.新增或改建的隔离病房、疑似病例观察区、诊疗区等安全出口设置数量要充足,疏散通道、疏散楼梯要畅通;
4.医用酒精储备库、医用氧气生产储存区、物资储备库等库房的防火分隔措施要符合要求,电气设备、线路保护措施要到位;
5.要确认门禁系统是否断电自动开启;
6.所有安全出口(含隔离区)均不能采取上锁的方式进行封闭。
二、酒精使用注意事项
1.在室内使用酒精时,需要保证室内通风,在使用清洁工具后应用大量清水清洗后密闭存放;
2.使用酒精前须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关闭电源、火源,勿在空气中直接喷洒使用。使用时可用布巾、纸巾擦拭,用完后一次性纸巾应浇湿扔弃,不能靠近热源(电吹风、取暖器等)、避免明火。使用后用盖封闭,严禁敞开放置;
3.居民消毒以够用为宜,不要大量囤积酒精,以免留下消防安全隐患;
4.领用、暂存、使用酒精时严禁使用无盖容器。避免用玻璃瓶装存,防止跌落破损。家中剩下的酒精,可避光存放在柜子等阴凉处,防止倾倒破损,并盖紧盖子;
5.酒精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家长应教育儿童不要玩弄酒精,更不能用火点燃。
广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