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3.2.26查询码: B67738DGH9DB8ZXB6FOW,反映因剑阁县下寺派了所所长张维渎职,安置迁户错误,造成本人安置损失近50余万无,符合其刑事立案条件,作申诉后,剑阁县监委(纪检委)不办理也不说明其法定原由一事;目前查询广监委官网http://sichuan.12388.gov.cn/guangyuanshi/仍未办理,历时2个月超出法定时期;(目前剑监委仍旧不出示其法律依据,不符合党的27大的“依法冶国”方针,国家财产损50万可立案调查,而老百姓损失50万,申诉后什么法理都没有,如何让人信服?)
特恳请,转广元市常务委员会进行监督广元市纪检委(监委)办理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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