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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宣贯进行时——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部署《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权益维护与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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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近日,按照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方案》精神,根据系统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细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明确宣贯任务。通知指出,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是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各县区局、各科室(单位)要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各项规定为主线,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明确学习方式。通知强调,要立足“两个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3个关键阶段,集中利用2024年9至12月,纳入学习计划、完成资料准备、组建宣传队伍,并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宣传月”活动,举办一次“网民学法”知识竞赛,组织一次全员知识测试,梳理编制一本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汇编。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充分利用贴近社会和退役军人关切的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学习宣传。
明确工作目标。通知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加强“两个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加大对农村、街道(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广大基层的宣传力度,善于运用退役军人乐于、便于接受参与的方式,增强学法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形成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