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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举行“退役军人优待医院”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5-03-26
来源: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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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剑阁县“退役军人优待医院”签约仪式在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举行。仪式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县双拥办主任李大波分别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同志签署了《共建剑阁县退役军人优待医院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在合作有效期内,优待对象可凭优待证等相关证件或证明资料享受普通门诊优先挂号、缴费、检查检验等优待服务;患急危重症的优待对象实行“先救治、后付费”制度;优待对象体检享受8折优惠等系列优待政策。同时,全县31家乡镇公立医疗机构均长年开展为伤病残、老龄优待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退役军人、现役军人亲属县内常住人口实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应保尽保。
此外,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还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待对象医疗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优待医院建设暨医疗优待服务工作方案》,向全县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明晰优待服务保障政策、明确医疗优待服务对象和范围、设定优待服务事项。确定剑阁县人民医院、剑阁县中医医院、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3家医院为退役军人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软硬件建设。在门诊导医台设置“医疗优待服务台”,设立“医疗优待服务窗口”,开设“拥军病房”、“拥军诊(科)室”,安排技术精湛、服务优质的医护人员为优待对象提供诊疗服务,并在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打造“双拥驿站”,为优待对象提供专属交流场所。
这些优惠优待政策的推行,不仅减轻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经济负担,也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就医体验。下一步,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严格按照“五个好”工作要求,持续拓展拥军优待项目,做优做实优待服务,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县拥军崇军成果,让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更强,让双拥工作成色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