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子项6项,其中依申请类4项。
项号 |
事项名称 |
服务类型 |
设定依据 |
服务 对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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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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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社保证明 |
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参加社保证明 |
依申请类 |
《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劳社办〔2007〕61号) 《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07〕309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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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
主动 行使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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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发放 |
烈士证明书发放 |
主动 行使类 |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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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
依申请类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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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依申请类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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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资金帮扶 |
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资金帮扶 |
依申请类 |
《关于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8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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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县(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子项11项,其中依申请类7项。
项号 |
事项名称 |
服务类型 |
设定依据 |
服务 对象 |
备注 |
|
主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1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 |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 |
主动 行使类 |
— |
自然人 |
涉密 |
2 |
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 |
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牺牲、病故后6个月工资给付 |
依申请类 |
— |
自然人 |
涉密 |
3 |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
主动 行使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
自然人 |
|
4 |
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发放 |
烈士证明书发放 |
主动 行使类 |
《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718号) |
自然人 |
|
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发放 |
主动 行使类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发布,2019年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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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变更 |
依申请类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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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办理 |
依申请类 |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 |
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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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发放 |
依申请类 |
— |
自然人 |
涉密 |
8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 |
依申请类 |
— |
自然人 |
涉密 |
9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发放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生活补助发放 |
依申请类 |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 |
自然人 |
涉密 |
10 |
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资金帮扶 |
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资金帮扶 |
依申请类 |
《关于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的指导意见》(川退役军人发〔2019〕18号) |
自然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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