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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07-19
来源: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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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上级要求,剑阁县设立了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为更好的确保退役军人帮扶专项基金运行和管理,建立出台了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由县财政局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同制定,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专项基金首次设立启动资金500万元,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专户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讲求绩效”的原则对基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帮扶、医疗帮扶、教育帮扶、就业帮扶、创业帮扶等,重点解决居住生活在剑阁辖区内,具有剑阁户籍、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现有制度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每一项内容设定上限标准 ,经评估审核后,根据实际给予一定资金帮扶。
退役军人帮扶基金由退役军人或其家属个人提出申请,经村、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逐级审核并公示无异后,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方可按政策标准帮扶。对符合帮扶条件的申请,从收齐申报材料之日起,一般于30个工作日内将帮扶基金发到帮扶对象,原则上通过银行社保卡“一卡通”方式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