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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局办公室 分享: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要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做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贡献。2017年,国务院将我市列入全国46个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省政府将我市列入全省3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前端分类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公共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思路步骤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广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十一次会议和市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乡垃圾三推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凝聚思想共识、找准主攻方向、统筹优化机制,补短板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到2020年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具体步骤

1.上半年工作任务:28日前,工作全面铺开,市局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崔文东同志为组长,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生活垃圾分类师,配齐垃圾分类设施设备;315日前,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厨余垃圾、电器电子类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430日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525日前,对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整改落实;531日前,做好迎接市委市政府对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全面检查的准备工作;6月,对市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

2.下半年工作任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巩固成果,监督检查,养成习惯,形成常态。

二、进一步熟悉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91018日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共他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

1)纸类(适宜回收利用的废书籍、报纸、纸板箱、纸塑铝复合包装等纸制品)。

2)塑料(适宜回收利用的废塑料罐、塑料桶、塑料餐盒等塑料制品)。

3)金属(适宜回收的废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金属制品)。

4)玻璃(适宜回收利用的废玻璃杯、玻璃瓶、镜子等玻璃制品)。

5)织物(适宜回收利用的废旧衣物、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等纺织物)。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安排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二)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

1)灯管(居民日常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等)。

2)家用化学品(居民日常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废胶片及废像纸等)。

3)电池(居民日常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生产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三)厨余垃圾

1.主要品种

1)家庭厨余垃圾(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蚀性垃圾等)。

2)餐厨垃圾(在食品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3)其他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人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禽畜内脏等)。

2.投入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废弃物数量、去向。

(四)其他垃圾

除上述4大类外,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应单独分类。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尽快熟悉、掌握生活垃圾各类,按收储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三、进一步夯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措施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公共机构虽然不是垃圾分类的“大户”,却是垃圾分类工作的“门户”。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政策保障,及时解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地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职责管理,做到组织有保障、人员能落实、制度有配套、问题能解决、工作有成效。及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二)认真开展培训。各科室、各单位要加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三会一课”、职工大会、工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通俗易懂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活动,使每个干部职工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能懂、能会。

(三)完善配套设施。各直属单位要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型,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两分类垃圾桶、四分类示范垃圾箱、有害垃圾暂存和暂存室、厨余垃圾桶以及餐余垃圾干湿分离设备。集中办公区由办公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在公共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垃圾收储设施。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党员“双报到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深入社区向群众宣讲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制度政策和分类知识,帮助困难家庭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志愿者活动每季不少于1次,做好相关新闻信息报送宣传工作。市局要在单位网站开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专栏,主动宣传中央、省、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政策以及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要将有关文件列入单位集体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分类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分类精确性。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机构分类工作长效机制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要坚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管理制度,认真分析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措施,按要求向局办公室报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台账,确保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长效。

市局成立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依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细则》,定期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检查结果,对违反生活垃圾处理相关规定,工作不深不细的,视其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20

附件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共机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崔文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谭自强 办公室主任

王守根 权益维护与法规科科长

张建华 拥军优抚褒扬科科长

王洪涛 安置就业科科长

康文贵 思想政治建设科科长

王明蓉 秘书科科长

王怡勇 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市光荣院院长

刘文泉 市军供站站长

蒋捍军 市军休所所长

史进军 市烈士陵园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谭自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陈贤民,电话号码:15808392977,负责具体工作。

主办单位: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839-32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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