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春节专项慰问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春节专项慰问物资采购
(二)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不超过3.75万元,共采购250份,每份价格不超过150元(不含邮寄费用)。
(三)采购需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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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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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及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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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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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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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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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撕素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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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和尚(230g/袋,每袋含独立包装12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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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马和尚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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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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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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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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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和尚(每袋含量≥215g,每袋内装≥8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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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马和尚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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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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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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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珀桃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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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飞(250克/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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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龙洲园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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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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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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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麻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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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仙(360克/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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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金山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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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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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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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辣牛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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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48克/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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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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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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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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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味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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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飞(380克/袋,每袋含独立包装10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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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龙洲园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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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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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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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雪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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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84克/袋,每袋内装≥8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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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旺旺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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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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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交付时间
2024年1月25日前,根据要求,将物资寄送到指定地点(邮寄费由我局另行据实结算)。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经营本项目标的物的资质。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食品销售相关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8日。
四、报价文件提交
(一)提交资料:
1.商品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粘贴封条、加盖公章。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18:00。逾期送达或密封、标注等不符合规定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三)地点: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681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04室。
(四)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839-3287090。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采购不接受单一产品报价,供应商须对采购需求所列物资进行综合报价,综合报价最低者中选。
(二)我局将通过网络公示的形式通知中选供应商。
(三)中选供应商需按照要求将慰问物资送至指定地点。
(四)慰问物资包装应当是具有广元特色的礼品盒。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