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昭化区梅树乡梅岭关水库 | 写信时间 | 2018-02-09 |
信件内容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好我是梅岭村的社员,由于梅岭关水库一直是我梅岭1.2.3社的主塘,基本农田灌溉的来源,水务局现将水库征购了,自从2015-2017年,切实影响了我们生活基本保障。梅岭4社赔付已经基本到位,但就我们1.2.3社到现在没有给我们群众一个答复。我想咨询领导,为什么4社就得到赔付,安置。那水库是我们1.2.3社的,怎么就没有赔付?我们已经找过村领导,乡领导,但就是没有确切的答案。望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时间及时解决。我代表各村民感谢致致!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现将你在局长信箱反映问题回复如下:经昭化区泓源水投公司(项目业主)、昭化区国土事务中心、梅树乡政府和梅岭村村委会调查:1967年左右由当地政府等部门将1、2、3社涉及梅岭关水库枢纽区的土地权属划给了4社,水库淹没区土地也不涉及1、2、3社。广元市水务局2018年4月13日 |